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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2月11日温州市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油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时间:Mon Dec 04 09:07:48 CST 2023  浏览次数:279次  发布人:姜利涛

温州市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油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洞头大豆油采购20231211)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温州市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3年12月11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品种名称:一级小包装成品大豆油(非转基因)

品牌范围:不限

数 量:130吨,每箱5升*4瓶,需另加1箱送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备用(不计价)。

生产年份:2023年12月11日后生产(保质期18个月)

包 装 物: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完好。

储存地点:温州市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小朴粮库1D1-6仓。

质量要求:①质量指标符合植物油国标GB2716及大豆油标准(GB/T 1535)一级标准。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②食品安全指标黄曲霉毒素B1≤10μg/kg,其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30。

3、竞价交易人资格:具有粮油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交易。(报名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油脂类《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12月10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如委托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全额赔付给中标方。

3、中标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委托方作为赔偿。

4、竞得方若无故不执行合同或不继续执行合同的,交易市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作为赔偿,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超过调节期限,我公司将默认双方合同履行完毕,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联系方式

温州市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郑兵13968907717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3年12月04日






温州市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油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洞头大豆油采购20231211)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品种名称:一级小包装成品大豆油(非转基因)

品牌范围:不限

数 量:130吨,每箱5升*4瓶,需另加1箱送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备用(不计价)。

生产年份:2023年12月11日后生产(保质期18个月)

包 装 物: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完好。

储存地点:温州市洞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小朴粮库1D1-6仓。

质量要求:①质量指标符合植物油国标GB2716及大豆油标准(GB/T 1535)一级标准。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②食品安全指标黄曲霉毒素B1≤10μg/kg,其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逾期交货视违约处理,供货过程中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延迟供货日期,不作逾期处理。无特殊情况逾期的,视作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2、交货地点:小朴粮库1D1-6仓。

3、交货方式:轮入大豆油于小朴粮库1D1-6仓仓库内交割,到库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供货方负责,交货粮库为老仓库,需短驳。

4.合同签订: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


三、货款结算方式:双方自行结算;

在中标方交货完毕后,经有资质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中标方交付的大豆油进行检验:

(1)若检验合格,中标方凭有资质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质检报告和委托方实际接收入库数量以及中标方提供完备的相关正式发票等所有手续结算。

(2)若检验不合格(或部分数量检测不合格),中标方需在10日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细则约定质量要求的大豆油更换检验不合格的大豆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中标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供应方相应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验收办法:

(1)质量由双方现场抽件对照检验,入库数量由库点仓库内(小朴粮库1D1-6仓)点件入库为准。

(2)中标单位提供轮入大豆油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入库后送有资质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如有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负责调换。

四、其它说明:

1、本次竞价交易的底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指定交货仓房内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装卸等费用)

2、中标方进库前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相关事宜。双方因雨天、停电等人力不可抗原因而影响接货造成后果的不算违约。

3、本次竞价采购交易报名单位(个人)必须在三家以上,达不到报名人数要求的,本次竞价采购交易会另择时间举行。

4、特别说明:本次竞价采购数量为130吨为一个标的物起拍价按吨计算。

5、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同时,委托方收回粮权并有权二次处理。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中标方和温州网上粮食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中标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网上粮食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网上粮食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需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温州网上粮食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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