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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油脂加工业鼓励类和限制类项目

时间:Thu Apr 25 11:09:20 CST 2019  浏览次数:611次  发布人:姜利涛 发布来源:国家粮油信息中心

近日,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最新的2019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对2019年中国产业结构做出了纲领性指导。

《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

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2019年,油脂加工鼓励啥?限制啥?相关政策如下:

鼓励类

菜籽油生产线:利用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工艺,采用膨化、负压蒸发、热能自平衡利用、低消耗蒸汽真空系统等技术,油菜籽主产区日处理油菜籽400吨及以上、吨料溶剂消耗1.5公斤以下(其中西部地区日处理油菜籽200吨及以上、吨料溶剂消耗2公斤以下)。

花生油生产线:花生主产区日处理花生200吨及以上,吨料溶剂消耗2公斤以下。

棉籽油生产线:棉籽产区日处理棉籽300吨及以上,吨料溶剂消耗2公斤以下。

米糠油生产线:采用分散快速膨化,集中制油、精炼技术;玉米胚芽油生产线。

油茶籽、核桃等木本油料和胡麻、芝麻、葵花籽、牡丹籽等小品种油料加工生产线。

限制类

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200吨及以下,花生100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100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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