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Mon Nov 21 08:39:33 CST 2022 浏览次数:672次 发布人:姜利涛
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平阳晚籼谷采购20221129)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2年11月29日10:0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1、2022年产晚籼谷,1720 吨。
2、质量:供应方在竞价前对委托方标的质量要求状况进行了解,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2年11月29日10:0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2年11月28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竞价销售购销合同书》。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曾科长:13958931161
中心粮库 廖主任:13868579855 肖主任:13758808028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2 年11月21日
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平阳晚籼谷采购20221129)
一、数量、质量:
1、2022年产晚籼谷,数量1720 吨 。
2、质量:供应方在竞价前对委托方标的质量要求状况进行了解,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一)交货地点:平阳中心粮库0P9仓。
(二)供货时间要求:在2022年12月18日前完成。超过交货时间按违约处理,并终止履行合同(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工作时间:委托方储粮库点每天工作时间为:7:00-17:00;交割期限内包括节假日。
(三)包装要求:散装
(四)交货方式
(1)供应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和数量(吨/天),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供应方负责。
(2)交货方式:按委托方标书中指定的仓房仓前交货,粮食入仓前的一切费用以及风险由供应方负责。
(3)验收办法:凭供应方提供的本批次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验收入库,供应方必须保证来粮同车(批)同质(量),晚稻谷进仓前,委托方对常规质量、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卫生(重金属)指标进行初检,初检指标不合格作退货处理;货物入库完毕后取样送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检验。
(4)委托方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供应方送货时应在委托方正常工作时间内,委托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向供应方提供卸货服务(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5)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达到食品安全标准,且储藏品质为宜存,主要指标执行标准:水份≤13.5%,杂质≤1%,出糙≥75%,黄粒米≤0.5%,谷外糙米≤2%,互混率≤5%,整精米率≥44%,脂肪酸值≤20mgKOH/100g,色泽气味正常。相关卫生指标符合《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16)文件要求。
三、货款结算方式:
1、在供应方交货完毕后,委托方委托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供应方交付的晚籼谷进行满仓质量扦样检验(含质量、储存品质、卫生指标):
(1)若检验合格,供应方凭温州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满仓鉴定质检报告和委托方实际接收入库数量以及供应方提供完备的相关正式发票等所有手续,委托方需结算完毕。
(2)若检验不合格(或部分数量检测不合格),由供应方在约定期限内负责调换,如超出约定期限;标的物检验仍不合格,即作为供应方违约处理,质量保证金抵作违约金。退回全部货物,所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方负责。
(3)供应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供应方相应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终止协议。
四、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货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应方和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应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供应方延时会验超过五个工作日的,作为验收不通过处理,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竞价采购公告及本购销合同追究供应方的违约责任。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按上述检质办法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交易的底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指定交货仓房仓前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等费用)。
2、本次采购采取定点定仓,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制度的方式实施,供应方必须对该项业务全面负责。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供应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终止协议。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委托方: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科长13958931161
中心粮库 廖主任:13868579855 肖主任:13758808028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2年09月21日
|
标的号 |
数量(吨) |
品种 |
年份 |
产地 |
色泽气味 |
整精米率 |
交货地点 |
储粮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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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1720 |
晚籼谷 |
2022 |
不限 |
正常 |
≥44 |
平阳中心粮库0P9仓 |
散装 |
供货截止日期至 2022年12月18日
|
|
水分 |
杂质 |
出糙 |
互混率 |
脂肪酸值 |
黄粒米 |
谷外糙米 |
|||
|
≤13.5 |
≤1.0 |
≥75 |
≤5 |
≤20mgKOH/100g |
≤0.5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