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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3月23日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备粮公开竞价包轮换公告

时间:Tue Mar 16 10:07:47 CST 2021  浏览次数:440次  发布人:姜利涛

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备粮公开竞价包轮换公告

(温州晚籼米包轮换差价竞价20210323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1年03月23日10: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轮入标的物1.品种:晚籼米

1.数量:2145吨

分标:1号标:715吨(1货位);2号标:715吨(2货位);3号标:715吨(3货位)

2、规格、等级、包装规格:标包(净重)50kg/包或25kg/包;质量等级:由2019年和2020年晚籼谷2021年3月29日后加工的新鲜晚籼米;符合GB/T1354-2018二级标准及以上。

3、产地:浙江、江苏、安徽

4、包装物: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统一彩色编织袋包装(正面需彩色,反面透明),50kg/包每条按0.15公斤除皮,25kg/包每条按0.1公斤除皮,包装不计价

5、质量要求:符合GB1354-2009二级及以上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其中水分≤13.5%(以单包抽样最高者为准),黄粒米≤0.3%(以单包抽样最高者为准),色泽、气味正常;米粒大小基本一致,保质期准低温储存12个月。

重要申明:包装物、质量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新陈度检测采用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显色不达标及发现有陈米混入全部作退货处理;逾期不能交货视违约处理,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轮出标的物: P1仓 1、2、3货位晚籼米

1.数量:2145

分标:1号标:715吨(1货位);2号标:715吨(2货位);3号标:715吨(3货位);

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看样联系人:林明钗 联系电话:13868301019)

竞价内容:包轮换差价(包括轮换价差及出入库等费用)。

轮换方式:先进后出。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1年03月23日10: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粮食竞价交易细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03月22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如委托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全额赔付给竞得方。

2、竞得方违反交割细则中约定或违反逾期交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竞得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委托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0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新粮入库价格3670元/吨*数量*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细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杰 联系电话:13806680511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1年03月16日

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储备粮公开竞价包轮换交割细则

(温州晚籼米包轮换差价竞价20210323

一、标的物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

轮入标的物1.品种:P15号仓1、2货位晚籼米

1.数量:2145吨

分标:1号标:715吨(1货位);2号标:715吨(2货位);3号标:715吨(3货位)

2、规格、等级、包装规格:标包(净重)50kg/包或25kg/包;质量等级:由2019年和2020年晚籼谷2021年3月29日后加工的新鲜晚籼米;符合GB/T1354-2018二级标准及以上。

3、产地:浙江、江苏、安徽

4、包装物: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统一彩色编织袋包装(正面需彩色,反面透明),50kg/包每条按0.15公斤除皮,25kg/包每条按0.1公斤除皮,包装不计价

5、质量要求:符合GB1354-2009二级及以上标准和食品卫生标准,其中水分≤13.5%(以单包抽样最高者为准),黄粒米≤0.3%(以单包抽样最高者为准),色泽、气味正常;米粒大小基本一致,保质期准低温储存12个月。

重要申明:包装物、质量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新陈度检测采用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显色不达标及发现有陈米混入全部作退货处理;逾期不能交货视违约处理,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轮出标的物: P1仓 1、2、3货位晚籼米

1.数量:2145

分标:1号标:715吨(1货位);2号标:715吨(2货位);3号标:715吨(3货位);

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看样联系人:林明钗 联系电话:13868301019)

竞价内容:包轮换差价(包括轮换价差及出入库等费用)。

轮换方式:先进后出。

二、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1、轮换入库:

1)交货地点: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中心粮库指定仓库(仓内交货)。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1年04月19日前入库完成。

3)粮食验收程序:(a)来粮经委托方仓口车板质量预检合格方可办理接收入库手续。(b)检斤:地磅检斤。中标方对地磅计量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委托方应予配合。(c)检质:以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入库验收检质为准。如对入库验收检质结果有异议,可由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另一份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将其中一份封存的样品送交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检质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对检质最终结果不承认的一方视为违约,按违约责任处理。抽样方法:双方共同到现场,由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抽样。具体按国家规定的抽样方法抽样,并分成四份样品,其中三份双方认可签字封存供复检和最终检测之用,并由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保管。

4)新粮入库价格:按3670元/吨进行结算并由中标方开具发票;

陈粮出库价格按3670元减中标价格/吨进行结算并由委托方开具发票。

2、轮换出库:

1)提货期限:轮换出库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出库(仓内交货)。

2)粮食出库程序:中标方付款后凭委托方开具相应数量的出库提货单提货出库。

3)出库销售价格:按新粮入库价格减包轮换差价(中标价)进行结算。

4)损溢:保管期间粮食损溢由中标方负责。

5)逾期处理:中标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出库的,委托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三、货款结算方式

双方自行结算。

四、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货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中标方和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中标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中标方延时会验超过五个工作日的,作为验收不通过处理,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竞价采购公告及购销合同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按上述检质办法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交易的新粮入库价指送到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中心粮库指定仓库(仓内交货)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装卸等费用),轮换出库销售价为仓内交货价。

2、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中标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晚籼米包轮换差价竞价履约保证金为100元/吨(不计息)。

4、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新粮入库价格3670元/吨*数量*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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