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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7月20日文成县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时间:Mon Jul 13 14:27:39 CST 2026  浏览次数:790次  发布人:姜利涛

文成县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文成小麦采购20260720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文成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6年7月20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品种:硬质白小麦;数量:4400吨;生产年份:2026年;产地:山东;设1个标的。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1916:00。

2.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7月20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山东省内国有粮食企业。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6071916:3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如委托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全额赔付给竞得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竞得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按平台违约金扣除比例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保证金中扣除支付给甲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文成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他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真:0577-86655921;

文成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业务科:张周杰17816670426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6年7月13日

 

 

 

 


文成县小麦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文成小麦采购20260720

一、竞价采购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1.品种:硬质白小麦;数量:4400吨;生产年份:2026年;产地:山东;设1个标的。

2.质量要求:符合《小麦》(GB1351-2023)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其中容重≥760g/l、不完善粒≤7.0%;品质要求:符合《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1-2006)宜存标准,色泽、气味正常;基本无虫粮、无陈粮(非2026年生产收获粮食)混入;食品安全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15-2016)有关规定,其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DON)≤800ug/kg。

二、报名要求

竞价交易人条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山东省内国有粮食企业。

三、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3个工作日内凭粮网《中标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购销合同,逾期不签视作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交货时间:2026年8月25日前完成交货(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的除外),逾期供货10日之内的未供货物按0.5元/吨·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10天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已供货物经入库验收检验合格后结算相应货款。

3.工作时间:供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需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在此时间内,需方不得拒接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

4.交货地点:文成县百丈漈中心粮库(文成县百丈漈镇八都村)。

5.交货方式:实行供方送货制,由供方将粮食运至需方仓库仓门口车板交货。

6.验收办法:

1)程序:来粮经需方仓库车板质量预检,认定符合质量要求方可办理接收入库手续。

2)检斤:以需方电子汽车衡称重为准,竞得方应派员(竞得方出具委托函)到委托方接收库点监磅确认数量,如不派员视同认可。供方对地磅计量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需方应予配合。

3)检质:以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满仓鉴定检质为准。如对满仓鉴定检质结果有异议,可由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另一份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将其中一份封存的样品送交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检质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对检质最终结果不承认的一方视为违约,由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市粮食中心市场)按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处理。抽样方法:双方共同到现场,由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抽样。具体按国家规定的抽样方法抽样,并分成四份样品,其中三份双方认可签字封存供复检和最终检测之用,并由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保管。

重要申明:杂质超过1-1.3%的杂质要清除合格后方可进仓,除杂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杂质超过1.3%的按退货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四、货款结算方式

买卖双方自行结算:粮食入库后,供方凭相关凭证到文成具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50%货款,剩余50%货款(余款)结算,需方凭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出具的满仓鉴定质检报告、需方实际接收入库数量、在五个工作日内结算付款完毕。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需方应在到货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方和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按上述检质办法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重要申明

1.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竞得方和委托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2.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按退货处理,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3.如发生质量争议的检验检测费由责任方承担。

4.供方需提供质检报告与小麦产地证明各一份。

七、其他事项

1.起拍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交货仓库仓口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等费用)。

2.本次竞价接收的粮食质量将严格按公告的质量要求执行,若其中有一项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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