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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要闻:国企改革三类指导意见将出

时间:Tue Aug 26 10:26:56 CST 2014  浏览次数:595次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发布来源:中华粮网

   预算法首次大修进四审  预算法20年来首次大修进入四审,在三审稿基础上对预算公开、转移支付、地方债等规定进一步补充完善,明确专项转移支付评估和退出机制,恢复央行经理国库制度,并严格限定地方政府举债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且应当上缴国家金库。历经三届人大,十年修法,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很可能将于本周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这意味着,在实施20周年之际,预算法或将迎来“新生”。
  国企改革三类指导意见将出  据悉,国资委有望近期发布国有企业改革的三类框架型指导意见,即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组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指导意见、董事会三项职权改革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将给出具体范围、原则和操作方式,首批6家试点中央企业将根据指导意见制定企业的改革落实方案。其中,中国医药、中国建材入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中粮、国开投入围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中国节能环保、中国建材、新兴际华和中国医药4家集团入围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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