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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12月11日江山收储储备玉米竞价采购公告

时间:Fri Dec 11 10:06:26 CST 2015  浏览次数:1257次  发布人:缪欣

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储备玉米竞价采购公告

受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兹定于20151211日上午9时在衢州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粮网”)举办储备玉米竞价采购交易会(场次编号:“江山米采购20151211”),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交易报名入口

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到粮库实地审看大样,卖方自公告在粮网(www.zg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

3、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粮网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最高极限价格设置为起拍价或保留价的2倍。如有变动,粮网另行通知。

6、一旦中标后《中标通知书》以系统生成的为准,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单位,如需标的转让,相关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函件的形式告知粮网,且函件需加盖委托方、中标方、被转让方的公章方能生效。

7、委托单位的下属部门,不得参加本公司的竞价交易,且粮网有权不受理报名请求。

8、考虑到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敬请参与网上交易客户提前10分钟登陆系统,以便发现网络问题有时间处理。

一、竞价采购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1、本次采购品种为2015年产玉米1500吨。产地:吉林、辽宁、内蒙通辽地区;包装物:散装入库。

2、质量要求:容重≥700g/L;不完善粒≤5%,其中生霉粒≤2%;杂质≤1%;水份≤14%;色泽、气味正常;储存品质符合宜存规定。点击查看标的物详情

 重要说明:

1、净粮接收,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无条件退货。水份可最高放宽到14.5%,水份在14%至14.5%之间的,按1:1.3比例扣量。

2、中标方须承担0.5%的机械粉尘损耗。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20151231日前,除需方自身原因延期的,逾期未完成的视作违约,没收未完成部分履约保证金,终止未完成部分合同。

2、需方每日安排接货最大数量为120吨,供方送货前应事先与需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并以双方的手机短信发货通知(或书面传真通知)为准(供方在信息中必须注明发货时间、数量、车号、驾驶员手机号码等,需方回复应予以明确答复),双方因雨天原因而影响接(发)货造成后果的不算违约。

   (三)交货地点及注意事项: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粮食储备库仓库汽车散装交货,限制80吨(含车身重量)以上的车辆、车长12米以上的车辆及集装箱车辆。

(四)交货方式:指定仓库前车板交货,到库前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验收办法

  1、程序:来粮经需方抽样化验,符合质量标准由需方过磅称重接收入库。

  2、检斤:江山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电子磅检斤,供方承担0.5%的入库损耗。

  3、检质:由江山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化验室对常规指标进行初检,满仓后送交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指标检测。

(六)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自行结算。

    2、以每完成300吨为一结算批次,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最后一批次货款待全部货物到位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质量合格后一次付清。如检验不合格,由供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处理至合格为止,如超出约定期限标的物验收仍不合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送最后一批次货款中扣除相关处理费用。

    3、结算最后一笔货款时供方须提供全部货款的正式发票。

(七)标的设定

    1、共设一个标的,江山01标,数量1500吨。

    2、起拍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交货指定仓库的价格(含税含运费)。

(八)其他说明

1、供方必须提供本单位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2、竞价中标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凭粮网《中标通知书》与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逾期不签视作违约。

二、参加竞价交易会的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购交易。

三、报名参会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可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用扫描仪取得的营业执照副本电子图片文档)。

四、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60/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50/,交易费保证金10/;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3向中标方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121017:00之前到衢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帐户(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交易商建议在1291500之前办理好转帐手续),也可在12111630之前到该市场办理现金业务,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资格。

    3、保证金交纳帐户: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衢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分行

1209210029201042566

    五、竞价交易会时间、地点

竞价交易会的开市时间为20151211日上午9时(场次编号:“江山玉米采购20151211”;地点是:地点是:中国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竞价交易大厅,从 入口处 登陆。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标的物详情查询

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21017:00;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在中国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报名入口,现场报名在衢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信息中心(衢州市三衢路478号)。

七、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中国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主动与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八、联系咨询办法

中国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咨询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咨询

徐强、缪欣 

0570-38507933850110(传真)

交纳保证金咨询

吴丹凤

0570-3854205

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江元东、毛宏伟

0570-3851627

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委托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江山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毛建伟

13857027340  0570-4117357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须自备可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为确保网上竞价顺利进行,交易商须注意检查自己的电脑配置,竞价交易系统要求电脑的最低配置为:CPU奔三(PⅢ)1G以上,推荐CPU奔四(P4);

内存:128M 以上,推荐256M以上;操作系统:Window 2000,推荐Window XP;浏览器:IE8.0或以上;Windows7;浏览器:IE9.0或以上;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

2)在使用竞价交易系统的时候,如果安装了3721sohu 工具栏等网页拦截工具的时候,请务必将本竞价交易系统的站点,加入可信任站点,否则系统将受到拦截工具的影响而无法正常使用。

3)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中国网上粮食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中国网上粮食市场网上竞价交割细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和竞价交易细则请登录中国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4)交易前请登陆中国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模拟竞价交易系统实习。

5)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参与竞价的用户在竞价过程中合理出价,如出现恶意竞价,粮网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我要立即报名:报名处

下载附件:竞价交易采购合同范本 履约完毕通知书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网上粮食市场,如有变动以中国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发布为准。)  

中国网上粮食市场

                                               0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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