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Thu Sep 11 16:15:55 CST 2025 浏览次数:725次 发布人:姜利涛
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晚籼稻谷竞价销售公告
受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5年9月17日上午10时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粮网”)举办晚籼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编号:“龙游晚籼稻谷销售20250917”),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交易报名入口
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到粮库实地审看大样,卖方自公告在粮网(www.zg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
3、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粮网为防止客户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本场次特设立极限价格。最高极限价格设置为起拍价或保留价的2倍。
6、考虑到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敬请参与网上交易客户提前登陆系统,以便发现网络问题有时间处理。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
1、2024年安徽产晚籼稻谷750吨,2个标段;详见标的物详情。
质量:质量以实际存储库点大样为准。公告之日起可现场看样(看取样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看样、提货联系人:第二粮库 张志升 13587035092;
4、本次竞价销售活动经公告期和看样期后举行,请竞买方在规定看样时间内赴储存库点实地看样,全面查验标的物质量,未看样的竞买方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方一旦做出竞价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方可向竞得方提供竞得粮食的检验报告。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提货时间:先款后货。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所属仓储购销科开具提货单。(提货时限: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7日,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因综合业务需要本次销售交易不接受延期提货,如有违反将按照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油)网上销售交易细则》采取限制交易等相关措施。)
2、竞得方派车提货,需提前一天联系存储库点,双方确认后,将提货车辆相关信息预报给存储库点联系人。
3、交货方式:交货仓库汽车车板交货,散装上车。
4、交货地点: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第二粮库1P14仓(龙游县模环乡坞坎村)
(三)货款要求
款到提货,货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户名: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龙游县农业发展银行,账号:20333082500100000001191。竞得单位支付委托方货款账户必须是竞得单位账户,委托方不接受法人个人账户及其委托代理人等账户汇款。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发票,发票的单位名称与竞得单位名称一致。2025年9月3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货款逾期以最高逾期金额按照月利0.8%单利计算收取利息。
(四)数量结算:
(1)原粮交割,数量以网上公布的标的物详情为准,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四部门关于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浙粮〔2024〕40号)文件内容,我省政策性粮食按照实际粮食质量状况依质论价,出库数量以库点电子地磅过秤为准。
(2)粮食短少。如为整仓销售的,该仓发货总数少于标的数量的,由交货单位负责向乙方补足数量或者按成交价格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如该仓为分标销售的,交货单位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提货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交货单位负责向该提货单位补足数量或者按该提货单位本仓成交价格(同一竞得者同一仓房有二个及以上标的,按最后一个竞得标的价格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3)粮食溢余。如为整仓销售的,该仓足量发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乙方按照成交价格提货,货款由交货单位收取;如该仓为分标销售的,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该提货单位按本仓成交价格(同一竞得者同一仓房有二个及以上标的,按最后一个竞得标的价格计算)提货,货款由交货单位收取,竞得方须支付溢余数量粮食货款后方可提货放行。
(五)本次竞价交易粮食标段数量,按清单所标明的货位数量作为每笔竞价交易的起始数,因此交易标的物详情作为本公告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六)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所有款项结算完成后退还。
(七)此前履约能力较差的被限制交易未被解除的的单位或者个人,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
(八)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委托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委托方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二、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7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5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20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3‰向中标方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电汇或转帐方式)须确保在9月16日17:00之前到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帐户,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资格。
3、保证金交纳帐户
单位全称 |
开户银行 |
帐号 |
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工行衢州柯城南湖支行 |
1209210019201438985 |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截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17:00(逾期报名不受理);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报名入口”。
四、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主动与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五、联系咨询办法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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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项目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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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咨询 |
姜利涛 |
13615703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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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咨询 |
谢秋月 |
0570-888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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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
毛宏伟 |
1805708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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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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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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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郑建波 |
13857038439 |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网上竞价交割细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和竞价交易细则请登录东方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2)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参与竞价的用户在竞价过程中合理出价,如出现恶意竞价,粮网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方网上粮食市场,如有变动以东方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发布为准。)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