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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9月13日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晚籼米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时间:Wed Sep 06 14:37:47 CST 2023  浏览次数:921次  发布人:姜利涛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晚籼米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龙港晚籼米销售20230913)

考虑到库存政策要求,本场次可能延期,具体信息以公告内容为准。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3年09月13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1、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晚籼米600吨。1个标段。

2、质量:标的物存在移仓过程,由三垟粮库移仓至中心库临时仓。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存放情况:三垟粮库1P2-1仓239.2吨;中心库临时仓360.8吨。

(看样请提前联系,中心库联系人:林主任13958751528;三垟库联系人:吕主任13506871981)

重要说明:此批次晚籼米部分保质期到9月23日(去年采购供方提供),受保质期影响,提货合同时间将要求在9月22日完成。逾期未提货物所有权归中标方,造成超过保质期提货的所有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委托方将按逾期提货收取仓储使用费。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2日16:30前

2、竞价交易时间: 2023年09月13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 2023年09月12日16:3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张文彬:0577-6866222715858594492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3年09月06日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龙港晚籼米销售20230913)

一、数量、质量:

1、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晚籼米600吨。1个标段。

2、质量:标的物存在移仓过程,由三垟粮库移仓至中心库临时仓。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存放情况:三垟粮库1P2-1仓239.2吨;中心库临时仓360.8吨。

(看样请提前联系,中心库联系人:林主任13958751528;三垟库联系人:吕主任13506871981)

重要说明:此批次晚籼米部分保质期到9月23日(去年采购供方提供),受保质期影响,提货合同时间将要求在9月22日完成。逾期未提货物所有权归中标方,造成超过保质期提货的所有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委托方将按逾期提货收取仓储使用费。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务必于2023年09月22完成提货(不可抗力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计量办法:本次竞价交易标的物为50公斤编织袋包装,数量以仓库发货数量为准,以每包50公斤点包计量,编织袋不除皮重。

3、交货地点:龙港市中心库临时仓。

4、提货方式:仓内交货,运输费及装车费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1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及违约处理: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违约按照逾期未付货款部分的数量计算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未结清货款,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

(工作日)

1—2日

3—4日

5—6日

7—10日

10日以上

违约金扣除比例(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10%

15%

50%

100%

2.对于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违约处理。

(1)延期提货10天以内,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未提完货物(按原粮计)的仓储使用费;

(2)延期提货11天-20天(含),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的按比例分担);

(3)延期提货超过20天的,委托方通过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的按比例分担)。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重新启动竞价销售或对未提完货物进行移仓清算,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4)延期提货期间委托方和代储企业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五、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公司提供正式销货发票(如需开正式发票请于汇款当月提出,跨月不予办理),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买方必须在规定提货期限内均衡提货。超过提货时间视作违约,卖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卖方。卖方对货物享有处置权。

六、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付。如委托方无故拒绝发货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部赔付给竟得方。

4、竟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部赔付给委托方。

5、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竟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七、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我市场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5日


龙港晚籼米销售标的物


品名

数量
(吨)

生产
年份

产地

储粮地点

储粮
方式

主要质量指标

质量

指标

加工精度

不完

善粒

杂质

黄粒米

色泽
气味

水分

碎米总量

1

晚籼米

239.2

2022年

7月加工

苍南

三垟粮库

1P2-1

包装

二级

精碾

4%

0.0%

0.2%

正常

12.9%

18.5%

晚籼米

128.75

2022年

7月加工

苍南

三垟粮库

1P1-2

(现中心库)

包装

二级

精碾

1.7%

0.0%

0.4%

正常

12.5%

14.2%

晚籼米

232.05

2022年

7月加工

苍南

三垟粮库

1P1-1

(现中心库)

包装

二级

精碾

2.8%

0.0%

0.1%

正常

12.8%

14.8%

合计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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