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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10月15日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晚籼谷竞价采购公告

时间:Thu Oct 10 10:10:24 CST 2024  浏览次数:229次  发布人:姜利涛

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晚籼谷竞价采购公告 

受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时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粮网”)举办晚籼谷竞价采购交易会(场次编号:龙游晚籼谷采购20241015”),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交易报名入口 

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约定,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公告一切条款,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4、粮网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最高极限价格设置为起拍价或保留价的1/2倍。

5、考虑到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敬请参与网上交易客户提前登陆系统,以便发现网络问题有时间处理。

一、竞价采购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1.品种名称:长粒型晚籼稻谷;

2.数  量:750吨;

3.生产年份:2024年当年收获的晚籼稻谷;

4.产地;不限;

5.质量要求:符合GB1350-2009中等以上质量标准,主要指标执行标准:水份≤13.5%,杂质≤1%,出糙≥75%,黄粒米≤0.5%,谷外糙米≤2%,互混率≤5%,整精米率≥44%,脂肪酸值≤20mgKOH/100g,色泽气味正常。 无陈粮、基本无虫粮;食品安全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5-2016)有关规定。               

6.储存方式:仓内散储                                                                              

7.重要说明:①禁止秋后黄等再生稻品种入库,来粮发现含有秋后黄等再生稻品种一律退货。②不符合本公告质量要求生产年份的来粮一律作退货处理。③来粮不采取扣量方式入库,本次采购粮食入库实施食品安全保证金制度,食品安全保证金在粮食入库后按30%货款比例直接从货款中扣留。整仓入库完毕,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入库粮食食品安全项目全部合格,一次性退回;否则全部没收,转作食品安全超标粮食处置费用。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2024年10月27日需完成750.000吨入库,供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需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及数量,另设定三天的缓冲期限(因不可抗力造成),但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有效,超过交货截止日3天内按750.000吨标的数量1元/吨/.(750/天收取逾期费),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含缓冲期),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供方交纳该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抵作违约金赔付给需方,需方按实际未采购到位数量重新进行网上竞价采购;                                              

2、交货方式:散装运送,采取送货制,由竞得方汽车送货到委托方指定接收库点净粮送达;

3、入库仓点: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第二粮库1P14仓                   

4、入仓费用:无入仓费用。

(三)接收方式:                        

1.中标方必须在发运前双方协调,有计划发运,来粮经抽样检化验(常规指标、品质指标,食品安全快检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后派往指定仓库予以接收入库。

2.验质:常规指标、品质指标检化验及重金属指标快检等由公司第二粮库化验室负责。中标方必须保证来粮同车同质(量),接收过程中若发现车斗内部粮质达不到质量标准,即退回自行处理;

3.整仓入库完毕,包括整仓食品安全的全项目检测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如对满仓鉴定检质结果有异议,可由第三方对另一份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将其中一份封存的样品送交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检质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对检质最终结果不承认一方的视为违约,由乙方按违约责任处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重金属)指标超标,则立即转入处置程序,并在龙游县经济与信息化局的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4.检斤:地磅检斤;

货款结算方式:买卖双方自行结算

1.粮食入库后,中标方凭委托方相关接收手续,按货款金额的70%预付货款,留下的30%货款转为中标方交付粮食的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经有资质的第三方粮油检测机构的满仓鉴定结果合格后退回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

2.若检验不合格,中标方需在一个月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细则约定质量要求的粮食更换检验不合格的粮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委托方没收中标方相应标段的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其它说明:中标方须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起拍价及成交价均指车板价(含税含增值税发票含运费等;                                                                                     

4.买卖双方自行结算;粮食入库完成后按照70%货款结算,另30%货款待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合格后结算,若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则委托方有权将30%货款用于处理该批粮食。最后一笔货款结算时供货方须提供全部货款的正式发票。

(三)其他说明:

1.限制80 吨(含车身重量)以上、车长16米以上的的车辆及厢式车

二、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7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5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20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3‰向中标方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电汇或转帐方式)须确保在10月14日17:00之前到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帐户,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资格。

3、保证金交纳帐户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分行营业部  

1209210019201438985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截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17:00(逾期报名不受理);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报名入口”。

四、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主动与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五、联系咨询办法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咨询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咨询

姜利涛  

0570-3850110(兼传真)  

交纳保证金咨询

谢秋月  

0570-8888100  

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毛宏伟  

18057085832  

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委托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龙游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郑建波

13857038439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网上竞价交割细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和竞价交易细则请登录东方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2)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参与竞价的用户在竞价过程中合理出价,如出现恶意竞价,粮网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方网上粮食市场,如有变动以东方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发布为准。)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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