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Fri Nov 17 14:31:37 CST 2023 浏览次数:592次 发布人:姜利涛
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食用调和油轮换采购公告
受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兹定于2023年11月22上午9时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粮网”)举办储备食用调和油轮换采购交易会(场次编号:“常山食用调和油轮换采购20231122”),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交易报名入口
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到粮库实地审看大样,卖方自公告在粮网(www.zg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
3、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一旦中标后《中标通知书》以系统生成的为准,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单位,如需标的转让,相关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函件的形式告知粮网,且函件需加盖委托方、中标方、被转让方的公章方能生效。
6、委托单位的下属部门,不得参加本公司的竞价交易,且粮网有权不受理报名请求。
7、考虑到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敬请参与网上交易客户提前10分钟登陆系统,以便发现网络问题有时间处理。
一、竟价交易人条件:
1.竞价单位:具有粮油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国内油脂生产单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用油经营企业(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主体必须实体化运营,不得转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交易。
2.不支持联合体招标。
3.竟价交易人必须提供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证明、合法商标运营单位产品授权书和交易单位承诺书。竞标方在参加竞标前需将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及帐号、公司法人和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公司全称、地址、邮编、传真、公司简介和经营范围,以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生产一级油的精炼生产线、压榨生产线和相应的检测设备等证明材料。
二、品牌范围:不限;产地:不限;
三、交易时间和轮换差价(含运费及利税)设定
中标后,于2023年11月25日前签订合同。
四、包干轮换品种、数量、质量及要求:
1.小包装食用调和油115吨,5升X4瓶/每箱,按密度0.92kg/L折算(6250箱)·设一个标的。入库需另加2箱送第三方质检机构检测备用(不计价),合计6252箱。
2.质量要求:质量卫生要求:SB/T10292-1998;GB2716-2018;GB/T 40851-2021及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入库的小包装食用调和油必须为2023年11月以后生产同一品种同一批次(保质期18个月)。
3.包装物要求: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完好,同一标段品牌及包装须相同,包装物及标签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包干轮换方式、时间、地点及验收办法
1.包干轮换方式:购销同价;通过网上粮食交易市场公开竞价包干轮换小包装成品食用调和油,即本年度竞得方负责供应一批新加工的食用调和油给委托方,由委托方自主储备,下一年度由竞得方将该批次食用调和油先进后出进行轮换。委托方要求垂直堆放储存该批食用油、堆高5箱,储存时间为一年,竞得方交割的食用油的内、外包装须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平整度,入库过程中若因承载能力或平整度不足发生倒桩等储存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竞得方承担。验收方式:入库过程中凭中标单位提供的本批次小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满仓后由第三方出具满仓鉴定报告(如有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更换)。
2、包干轮换时间
(1)供货入库期限:115吨食用调和油竞得方须于2023年12月12日前完成供货入库。入库结束第三方满仓鉴定合格后,委托方收到供货方有效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2)提货出库期限:竞得方须于最后一车次食用调和油入库结束日起满一年后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并提货出库。
(3)食用调和油的入仓堆放及出入库进度安排必须服从委托方要求。
(4)本次包轮换期限2年,2023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2年后重新公开网上招标。
(5)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六、标的物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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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数量(吨) |
品种 |
年份 |
开票价格(元/吨) |
规格 |
品牌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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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115(吨) |
食用植物调和油 |
2023年11月 |
11000 |
5升X4瓶/箱 |
不限 |
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同弓粮站2P2、2P3仓 |
七、结算方式:
1.满仓验收:数量按0.92kg/L比重换算,质量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浙江省内粮油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为准。合格后进行结算。
2.货款收付:中标方按轮换要求符合各项规定,小包装食用调和油调入甲方仓库后,乙方按每吨11000元确定为入库价格,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双方在入库后10天内抽样委托检验合格后,甲方20天内支付货款给乙方指定账户。委托方概不负责其他一切费用和差价。
3.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预交委托方,中标方转交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完成轮换业务(2年),退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轮换差价(含运费及利税)结算:按年结算。先进后出,轮换完毕并经采购人鉴定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天内支付小包装食用调和油轮换价差(含运费及利税)。
八、起拍价格及起拍数量等设定
本次竞价交易内容为:竞价采购交易实行轮换差价(含运费及利税)方式,采购轮换价差(含运费及利税)设最高限价,每次竞价减价幅度为10元/吨。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中标结果在合同内予以补充。
十、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03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交易费30元/吨;交易费按30元/吨向中标方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须确保在11月21日17:00之前到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帐户(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交易商建议在11月21日17:00之前办理好转帐手续),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资格。
3、保证金交纳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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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开户银行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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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分行营业部 |
1209210019201438985 |
十一、竞价交易会时间、地点
竞价交易会的开市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场次编号:“常山食用调和油轮换采购20231122”);地点是:东方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竞价交易大厅,从 入口处 登陆。
十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标的物详情查询
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1日17:00;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在中国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报名入口”,现场报名在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衢江区川汇路2号)。
十三、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主动与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十四、联系咨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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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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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项目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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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咨询 |
姜利涛 |
0570-3850110(兼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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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咨询 |
谢秋月 |
0570-888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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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
毛宏伟 |
1805708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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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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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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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吴经理 |
15057071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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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须自备可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为确保网上竞价顺利进行,交易商须注意检查自己的电脑配置,竞价交易系统要求电脑的最低配置为:CPU奔三(PⅢ)1G以上,推荐CPU奔四(P4);
内存:128M 以上,推荐256M以上;操作系统:Window 2000,推荐Window XP;浏览器:IE6.0;显示器分辨率:1024*768。
(2)在使用竞价交易系统的时候,如果安装了3721、sohu 工具栏等网页拦截工具的时候,请务必将本竞价交易系统的站点,加入“可信任站点”,否则系统将受到拦截工具的影响而无法正常使用。
(3)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网上竞价交割细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和竞价交易细则请登录东方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4)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参与竞价的用户在竞价过程中合理出价,如出现恶意竞价,粮网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方网上粮食市场,如有变动以东方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发布为准。)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
2023年11月17日
合同条款:
常山县级储备食用油“散改包”轮换服务项目合同
编号:
甲方: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2023年12月 日
甲方为确保储备食用油在关键时刻拿的出、调得快、用的上,经报县政府标准,确定将常山县县级储备115吨食用调和油,委托网上粮食市场公开招标,乙方参与招投标中标,双方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依据实现交易。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内容:
1.115吨 品牌小包装食用调和油采购入库(植物食用油比重统一规定按0.92千克/升,规格5L/瓶(按4.6KG/瓶),每4瓶装一纸箱,共需6252箱,含抽检样品两箱);
2.115吨 品牌小包装食用调和油轮换业务。
二、价格和轮换价差:
1.115吨小包装食用调和油采购入库价格为11000元/吨;
2.小包装食用调和油一年一轮的轮换价差(含运费及利税)每年****元/吨。
三、包干轮换方式:购销同价;通过网上粮食交易市场公开竞价包干轮换小包装成品食用调和油,即本年度竞得方负责供应一批新加工的食用调和油给委托方,由委托方自主储备,下一年度由竞得方将该批次食用调和油先进后出进行轮换。委托方要求垂直堆放储存该批食用油、堆高5箱,储存时间为一年,竞得方交割的食用油的内、外包装须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平整度,入库过程中若因承载能力或平整度不足发生倒桩等储存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竞得方承担。验收方式:入库过程中凭中标单位提供的本批次小包装食用植物调和油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满仓后由第三方出具满仓鉴定报告(如有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更换)。
四、交割时间、地点、方式及结算方式的规定
1.交割时间:小包装食用调和油采购入库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
2.交割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小包装食用调和油在甲方指定仓库车板交货,到库前的一切费用以及风险由乙方负责。
3.结算方式
(1)小包装食用调和油采购入库:小包装食用调和油调入甲方仓库后,乙方开具食用调和油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双方在入库后10天内抽样委托检验合格后,甲方20天内支付货款给乙方指定账户。
(2)小包装食用调和油轮换:按年结算。先进后出,轮换完毕并经采购人鉴定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天内支付小包装食用调和油轮换价差(含运费及利税)。
五、质量要求:小包装食用调和油符合国家食用调和油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包装物和标识符合国家标准,保质期不低于18个月。首次入库小包装食用调和油生产日期不得早于中标日期。
六、双方权利与责任
1.小包装食用调和油原则上在保质期内一年一轮,由乙方自行安排轮换,先进后出、不得轮空。轮换方案由乙方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轮换。
2.储存期间,甲方负责小包装食用调和油数量和储存安全。如储存期间出现小包装食用调和油质量问题,一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3.乙方要根据小包装食用调和油保质期及时轮换,如轮出的小包装食用调和油超出保质期或出现质量等其他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履约完毕乙方须保证轮换进的小包装食用调和油为当月生产,且质量良好、食品安全。
5.甲方应建立库存实物台账等相关资料。
6.甲方和乙方共同做好食用油出入库及堆放安全等相关工作。
七、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每吨1000元共计115000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八、合同终止处理方式
1.合同到期前二个月,招标人将进行新一轮招标,如果本轮中标方未中标,需在合同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先款后货购回并清空所有小包装食用调和油,腾空仓库,结清账务,以便后轮中标单位履约。同等条件下本轮中标方优先。
2.合同履约期间,如遇县政府需紧急动用或上级部门出台政策、品种调整及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按履约时间协商处理有关账务。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采购入库和轮换入库的小包装食用调和油经抽样检验不合格,乙方需在10日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公告约定要求的小包装食用调和油更换检验不合格的小包装食用调和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合作继续执行;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不执行委托小包装轮换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监管的,甲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保持小包装食用调和油的品牌和规格,如发现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的,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全额支付货款或在合同到期后规定的一个月内提货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未提货出库的货物进行处置,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承担。
5.甲方不按时拨付货款的,甲方按日支付乙方应付款项0.3‰的违约金。
十、其他约定:
1.储存期间,如遇政府需紧急动用或上级部门出台政策、品种调整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2.采购入库的小包装食用调和油原则上在保质期内一年一轮,非甲方原因调整轮换计划而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履约完毕后,若甲方继续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十二、合同期限二年,自2023年12月23 日至2025年 12 月 22日。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镇 地址: 四通大道6号
税号:91330822704614086G 税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衢州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 20333089900100000085111 账号:
电话:0570-5012446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