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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4月18日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早籼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时间:Thu Apr 11 09:33:55 CST 2024  浏览次数:151次  发布人:姜利涛

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早籼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平阳早籼谷销售20240418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4月18日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1年产早籼谷数量3377.92吨,分3个标的。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所出具检验报告仅作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物为准。自主决定是否购买,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6:00。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4月18日9:30。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04月17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平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粮食市场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超过调节期限,我公司将默认双方合同履行完毕,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真:0577-86655921;

2.委托方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孙科长:13868531177;

看样联系人:中心库廖科长13868579855。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4月11日

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早籼谷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平阳早籼谷销售20240418

一、数量、质量

1.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1年平阳产早籼谷共3377.92吨。

标的

品名

数量(吨)

储粮

出糙%

杂质%

水分%

黄粒米%

脂肪酸值(mgKOH/100g)

色泽

气味

备注

仓点

仓号

方式

平阳001

2021年早籼谷

1015.163

上降粮库

3p5

散装

78.6

0.9

10.4

0.3

27.3

正常

提货截止5.15

平阳002

2021年早籼谷

1000

物资库

4p1

散装

79

0.9

10.9

0.2

20.2

正常

提货截止5.30

平阳003

2021年早籼谷

1362.757

物资库

4p1

散装

79

0.9

10.9

0.2

20.2

正常

提货截止5.30

2.质量。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出具检验报告仅作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物为准。自主决定是否购买,粮食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质量,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早籼谷提货截止时间具体见明细表

2.交货方式:散装粮车板交货,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具体见标的详情。

3.交货地点:上降粮库、物资库。

4.委托方仓库地磅计重。竞得方应派员(竞得方出具委托函)到委托方接收库点监磅确认数量,如不派员视同认可。竞得方对地磅计量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委托方应予配合。数量结算方式:实际交易数量按仓按实结算(一个仓分几个标的的,先提者按中标数提取,后提者按实结算),交割数量过地磅或电子秤。

5.标的物数量出库完毕后如有溢余,一同出售给中标方,价格按本次中标价格结算。

三、货款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中标者中标之日起5日内须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并结清货款。标的物数量出库完毕后如有溢余,并一同出售给中标方,价格按本次中标价格结算。货款逾期每日按逾期金额当月农发行贷款利息计算,赔偿甲方,延期货款最多七天付清,否则逾期作违约处理,终止购销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赔付甲方。

其它说明

1.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逾期提货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未提货物按1元/吨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扣完后仍未提清货物的,卖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买方负责。如提货过程中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或非提货方原因延迟提货的,根据实际情况延迟提货日期,不作逾期处置。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竞得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付。如委托方无故拒绝发货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竞得方。

4.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5.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委托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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