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Tue Dec 08 08:40:39 CST 2020 浏览次数:651次 发布人:姜利涛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早籼米
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苍南早籼米采购20201214)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0年12月14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1、品种:早籼米
2、数量:102吨
3、质量等级:由2019年及以后生产的早籼稻加工的新鲜早籼米;
4、质量要求:水分≤13.5%;黄粒米≤0.1%;符合GB1354-2018二级标准及以上;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新陈度检测显绿色及未发现有陈米混入。
5、包装要求:25公斤全新透明彩色编织袋包装,包装物不计价,皮重扣0.05公斤/条;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
重要申明:包装物、质量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新陈度检测采用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显色不达标及发现有陈米混入全部作退货处理;逾期不能交货视违约处理,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3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0年12月14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苍南县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粮食竞价交易细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2月13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如委托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中标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交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竞得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委托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细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7-68728123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0年12月07日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苍南早籼米采购20201214)
一、标的物情况、质量要求
1、品种:早籼米
2、数量:102吨
3、质量等级:由2019年及以后生产的早籼稻加工的新鲜早籼米;
4、质量要求:水分≤13.5%;黄粒米≤0.1%;符合GB1354-2018二级标准及以上;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新陈度检测显绿色及未发现有陈米混入。
5、包装要求:25公斤全新透明彩色编织袋包装,包装物不计价,皮重扣0.05公斤/条;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
重要申明:包装物、质量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新陈度检测采用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显色不达标及发现有陈米混入全部作退货处理;逾期不能交货视违约处理,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7、仓内交货:运输费及卸车堆高费均由中标方承担(按粮库要求堆放整齐)。
8、检斤:以接收仓库抽包检斤为准。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30日;供货方根据接收方水库粮供应进度采取分批次送货,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需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供货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交货地点:藻溪粮库
3、交货方式:指定仓库内交货。同时随车附带样品给库区作为样品参考。卸车及进仓过程听从库区人员安排。由于库区地理位置原因,报名前请先与委托方确认库区周边情况,以免车辆无法进入库区(10吨以内的运输车可以进库)。另本批次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需在入库前提供给委托方。
4、验收方式:凭中标单位提供的本批次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验收入库,货物入库完毕后取样送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检验。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由中标方在约定期限内负责调换,如超出约定期限;标的物检验仍不合格,即作为中标方违约处理,质量保证金抵作违约金。退回全部货物,所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
5.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6.货款结算期限:入库后,供方凭相关验收凭证和正式发票等需方接收完毕,质量检验合格之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三、其它说明:
1、供方须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2、起拍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交货粮库仓内(含卸车堆高)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含包装物等费用)。
四、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需方应在到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方和 温州 网上粮食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网上粮食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网上粮食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需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温州网上粮食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0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