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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9月1日温州市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时间:Wed Aug 25 14:25:19 CST 2021  浏览次数:377次  发布人:姜利涛

温州市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温州小麦销售20210901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1年9月1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1、2015年澳大利亚产小麦2193吨,1个标段;详见标的详情。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看样时间:8月25日至8月31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舟山市普陀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联系人:王忠央 13758001120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1年9月1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参加进口小麦竞价交易的竞买人须为国内经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认可的进口粮食加工企业。

www.customs.gov.cn//dzs/2747042/2754183/index.html

不在列表中的企业需提供属地海关出具的进口粮食加工企业备案表。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未提货物可按每日0.5元/吨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扣完后仍未提清货物的,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2.0‰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沙科长 电话:0577-88189247 13676702771

郑先生 电话:0577-88189248 15268100903

舟山市普陀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联系人:王忠央 13758001120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温州市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温州小麦销售20210901)

一、数量、质量:

1、2015年澳大利亚产小麦2193吨,1个标段;详见标的详情。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看样时间:8月25日至8月31日16:00,看样请提前联系。

舟山市普陀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联系人:王忠央 13758001120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根据委托方仓库安排于2021年10月10日前提清,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交货地点: 舟山市普陀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5仓

3、交货方式:仓内交货,地磅计重;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

2、货款结算期限: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买卖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未提货物可按每日0.5元/吨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扣完后仍未提清货物的,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中标方应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我市场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温州小麦销售20210901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数量(吨)

品种

年份

产地

水份
%

杂质
%

容重

g/L

储粮地点

包装方式

温州001

2193

小麦

2015

澳大利亚

10

0.8

819

舟山市普陀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5仓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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