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Fri Sep 15 16:07:17 CST 2023 浏览次数:423次 发布人:姜利涛
龙港市食用调和油采购20230922场次因政策原因需做以下变更:
1、采购品种由原调和菜籽油;变更为大豆油,品牌:不限,竞得方所发大豆油需同一品牌、同一包装。
2、原质量要求:按SB/T10292—1998,GB2761-2017、GB2762-2017及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变更为①质量指标符合植物油国标GB2716及大豆油标准(GB/T 1535)一级标准。气味、滋味无异味、口感好;②食品安全指标黄曲霉毒素B1≤10μg/kg,其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3、竞价开场时间由原2023年9月22日变更为2023年9月25日。
4、交货时间:2023年09月27日完成交货;变更为2023年10月03日完成交货。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油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龙港市食用调和油采购20230922)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3年09月22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轮换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品种名称:食用调和油;
品牌范围:食用菜籽调和油。不限品牌,同级别食用菜籽调和油均可参与投标。
数 量:115吨,每箱4瓶,每瓶5L,另加一箱送检需用(不计价),因储存需要,竞得方需额外提供15个同品牌包装的纸板箱和12个同品牌包装的空瓶。
生产年份:2023年09月15日后生产(保质期18个月);产地:不限,设1个标段。
包 装 物: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完好。
储存地点: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三垟粮库1P2-1仓,车辆限制9米以内,仓容安排可按龙港市粮食收储公司实际情况协商调整。
质量要求:按SB/T10292—1998,GB2761-2017、GB2762-2017及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及个体商户。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粮食竞价交易细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09月21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如委托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全额赔付给竞得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交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竞得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委托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00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细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8662227 张文彬;
三垟粮库联系人:吕主任13506871981。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3年09月15日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油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龙港市食用调和油采购20230922)
一、标的物情况、质量要求
品种名称:食用调和油;
品牌范围:食用菜籽调和油。不限品牌,同级别食用菜籽调和油均可参与投标。
数 量:115吨,每箱4瓶,每瓶5L,另加一箱送检需用(不计价),因储存需要,竞得方需额外提供15个同品牌包装的纸板箱和12个同品牌包装的空瓶。
生产年份:2023年09月15日后生产(保质期18个月);产地:不限,设1个标段。
包 装 物:生产厂家标准包装、包装完好。
储存地点: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三垟粮库1P2-1仓,车辆限制9米以内,仓容安排可按龙港市粮食收储公司实际情况协商调整。
质量要求:按SB/T10292—1998,GB2761-2017、GB2762-2017及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重要申明:
(1)常规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按退货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2)食品安全指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限量指标要求的,进行复核,复核期间,由仓储单位妥善保管,竞得方不得擅自处置,复核后仍超国标的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其它说明:竞得方须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起始价及成交价均指包装油送到仓内并完成堆装的价格(含税含增值税发票含运费)。仓房内堆装预计按7箱的高度垂直堆放、储存该批食用调和油,要求竞得方交割的食用调和油的内、外包装须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平整度,入库堆装时若因承载能力或平整度不足发生倒桩等储存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竞得方承担。包装物及标签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每箱4瓶(5L*4),包装纸箱不计价。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合同签订:竟得方需在竟得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视作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交货时间:2023年09月27日完成交货。(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否则按照逾期处理,扣除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逾期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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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总日数(工作日) |
1日 |
2日 |
3日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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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扣除比例 |
10% |
50% |
100% |
3、交货地点:三垟粮库1P2-1仓。库区前道路运输、库区内装卸及平仓费用,竞价前需事先实地查看或向接收库点联系人咨询。联系人:吕主任,联系电话:13506871981。
4、交货方式:仓内交货,由竞得方将包装油送到仓内并完成堆垛,一切费用及风险由竞得方负责(费用由竟得方自理)。
5、验收办法:
(1)程序:入库时必须提供符合生产日期要求的小包装食用油并附对应生产批次厂家质检报告,初步认定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接收入库手续;
(2)点箱计重:委托方接收仓库点箱计重。竞得方应派员(供应方出具委托函)到委托方接收库点确认交割数量,如不派员视同认可。
(3)检质:以有资质的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入库满仓验收检验为准。如对入库满仓验收检质结果有异议,可由有资质的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另一份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将其中一份封存的样品送交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检质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对检质最终结果不承认的一方视为违约,由委托方按违约责任处理。抽样方法:供需双方共同到现场,由有资质的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负责抽样。具体按国家规定的抽样方法抽样,并分成四份样品,其中三份双方认可签字封存供复检和最终检测之用,并由有资质的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负责保管。
三、货款结算方式
在竞得方交货完毕后,委托方委托有资质的粮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竞得方交付的调和油进行入库满仓验收质量扦样检验(含质量、卫生指标):
(1)若检验合格,竞得方凭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出具的入库满仓验收鉴定质检报告和委托方实际接收入库数量以及竞得方提供完备的相关正式发票等所有手续,委托方结算全部货款;
(2)若检验不合格(或部分数量检测不合格),竞得方需在一个月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细则约定质量要求的调和油更换检验不合格的粮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四、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需方应在到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方和温州网上粮食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网上粮食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网上粮食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需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温州网上粮食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交易的起始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指定交货仓房内并规范堆垛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装卸等费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六、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