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Fri Jun 18 08:26:28 CST 2021 浏览次数:600次 发布人:姜利涛
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早籼谷包干轮换采购公告
(温州早籼谷包干轮换20210625)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1年06月25日上午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包干轮换竞价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轮换早籼谷数量、产地、质量、收获年份等要求:
轮出(销售)、轮入(采购)合为一个标段,竞价标的价格为轮换差价。
1、轮出标的物:
标的1:储运中心粮库0P4仓2018江西乐平产早籼谷3000吨。
标的2:储运中心粮库0P5仓2018安徽东至产早籼谷2800吨、0T3仓2017浙江鹿城龙湾产早籼谷900吨,共3700吨早籼谷。
质量指标见标的详情仅供参考,以标的物所在仓库大样为准。
2、轮入标的物:
标的1:2021年浙江、江西、安徽产早籼谷3000吨,入库储运公司中心库浅圆仓Q6。(具体入库仓根据储运公司仓容情况定)
标的2:2021年浙江、江西、安徽产早籼谷3700吨,入库储运公司中心库浅圆仓Q7。(具体入库仓根据储运公司仓容情况定)
粒型:圆粒型,质量要求:国标(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出糙率≥76%,脂肪酸值≤18mgKOH/100g、黄粒米≤0.3,无生霉粒、无虫粮,色泽气味正常, 新鲜度值≥88分(参照LS/T 6118-2017),镉≤0.18mg/kg,农药残留、其他重金属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等食品安全指标均不得超过国标(GB 2761-2017、GB 2762-2017、GB 2763-2016)等规定的限量要求。
3、入库粮食损耗由竞得方负责。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4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1年06月25日上午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粮食竞价交易细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交易数量,预交3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06月24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如委托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350元/吨)全额赔付给竞得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交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35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竞得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委托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35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轮出销售基准价格2520元/吨*中标数量*2‰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细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沙康聪:0577-88189247
特此公告。
补充公告:温州早籼谷包干轮换20210625场次出入库粮食交货方式均为仓内交货,装卸费用由竟得方自行承担。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1年6月18日
温州市储备粮公开竞价包干轮换交割细则
(温州早籼谷包干轮换20210625)
一、采购轮换早籼谷数量、产地、质量、收获年份等要求:
轮出(销售)、轮入(采购)合为一个标段,竞价标的价格为轮换差价。
1、轮出标的物:
标的1:储运中心粮库0P4仓2018江西乐平产早籼谷3000吨。
标的2:储运中心粮库0P5仓2018安徽东至产早籼谷2800吨、0T3仓2017浙江鹿城龙湾产早籼谷900吨,共3700吨早籼谷。
质量指标见标的详情仅供参考,以标的物所在仓库大样为准。
2、轮入标的物:
标的1:2021年浙江、江西、安徽产早籼谷3000吨,入库储运公司中心库浅圆仓Q6。(具体入库仓根据储运公司仓容情况定)
标的2:2021年浙江、江西、安徽产早籼谷3700吨,入库储运公司中心库浅圆仓Q7。(具体入库仓根据储运公司仓容情况定)
粒型:圆粒型,质量要求:国标(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出糙率≥76%,脂肪酸值≤18mgKOH/100g、黄粒米≤0.3,无生霉粒、无虫粮,色泽气味正常, 新鲜度值≥88分(参照LS/T 6118-2017),镉≤0.18mg/kg,农药残留、其他重金属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等食品安全指标均不得超过国标(GB 2761-2017、GB 2762-2017、GB 2763-2016)等规定的限量要求。
3、入库粮食损耗由竞得方负责。
二、轮换基准价和车辆安排:
(1)轮出销售基准价格2520元/吨,轮入采购价为销售基准价+轮换差价。
(2)轮换运输车辆由竞得方安排。
三、交货时间、地点、验收等规定:
1、轮出:竞得方在2021年7月底前提货出库(仓内交货)完毕。可自行根据市场行情择时提货,一旦开始必须在1个月内出库完毕。
2、轮入:竞得方在规定时间(2021年8月22日)内入库完毕。可根据市场行情择时交货入库(仓内交货),入库开始后原则上要求在20日内完成。
3、轮出、轮入仓点: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中心库;
4、交货方式:仓内交货。
5、粮食验收程序:(1)来粮经委托方仓口车板质量预检合格方可办理接收入库手续。(2)检斤:地磅检斤。供应方对地磅计量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委托方应予配合。(3)检质:以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满仓鉴定检质为准。如对满仓鉴定检质结果有异议,可由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另一份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将其中一份封存的样品送交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检质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对检质最终结果不承认的一方视为违约,由乙方按违约责任处理。抽样方法:供需双方共同到现场,由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抽样。具体按国家规定的抽样方法抽样,并分成四份样品,其中三份双方认可签字封存供复检和最终检测之用,并由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负责保管。
四、货款结算方式:
1、出库价格按照销售基准价格结算(2520元/吨),竞得方货款可按一次支付不少于1000吨的货款最多分两次于7月底前支付结清,凭市粮食收储公司出库提货单提货出库,若未能按时提货完成,则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数量的延迟出库的保管费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入库价格按轮出价格加轮换差价结算。每完成200吨入库预支付80%货款(委托方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时支付,但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扣留的20%货款转为竞得方交付粮食的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委托方根据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满仓鉴定检验结果结算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
3、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
在竞得方交货完毕后,委托方委托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竞得方交付的粮食进行扦样质量(含卫生指标)检验:
(1)若检验合格,委托方全额退还竞得方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
(2)若检验不合格(或部分数量检测不合格),竞得方需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公告约定质量要求的粮食更换检验不合格的粮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3)若竞得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方相应标段的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
5、结算期限:竞得方每完成200吨以上入库,委托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80%预付款;入库粮食经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在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剩余20%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
五、其它说明
1、本次轮入的标的物,竞得方在供货前必须出具有资质的货物检验报告单(品质、卫生指标)。
2、竞得方按每吨粮食35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完成全部的出入库轮换时,保证金同步退还(不计息)。
六、重要申明:
1、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行缴纳。竞得方和委托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2、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按退货处理,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3、本次采购采取定点定仓,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制度的方式实施,竞得方一经竞得必须对该项业务全面负责。
4、运输至仓内,散粮堆放。
5、如发生质量争议的检验检测费由责任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每吨350元)。
2、轮入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由竞得方在约定期限内负责调换,如超出约定期限标的物验收仍不合格,即作为竞得方违约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抵作违约金。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