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Sun Apr 27 10:16:29 CST 2025 浏览次数:66次 发布人:姜利涛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5年05月08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早籼稻谷,年份:2022年,产地:永嘉,数量:1495.72吨,共1个标段(详见标的物详情)。
2.质量:以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为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标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4月28日至5月7日,看样请提前联系。看样地点:永嘉县桥下储备库0P3仓,联系人:卢建钦,联系电话:13968962009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16:30。
2.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05月08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wz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05月07日16:3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委托单位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他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超过调节期限,我公司将默认双方合同履行完毕,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真:0577-86655921。
2.委托方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徐煊男:17367189710;
林训:13706697531。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5年04月27日
永嘉县早籼稻谷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永嘉早籼谷销售20250508)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早籼稻谷,年份:2022年,产地:永嘉,数量:1495.72吨,共1个标段(详见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
储粮地点 |
数量(吨) |
年份 |
产地 |
储粮 方式 |
水份 % |
杂质 % |
出糙率 % |
整精米率% |
脂肪酸值mg/100g |
黄粒米 % |
色泽、气味 |
标1 |
桥下0P3 |
1495.72 |
2022
|
永嘉 |
散装 |
10.4 |
0.8 |
77.8 |
51.0 |
22.1 |
0.3 |
正常 |
2.质量:以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为参考,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标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委托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4月28日至5月7日,看样请提前联系。看样地点:永嘉县桥下储备库0P3仓,联系人:卢建钦,联系电话:13968962009
二、提货办法:
1.提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6月10日(含)前完成货物提清(不可抗力除外);竞得方提货须提前1天与委托方联系,以便提前安排出库作业人员(日装车能力200吨左右)。委托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6:30,法定节假日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的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提货地点: 永嘉县桥下储备库0P5仓。
3.提货方式:散装粮车板提货,车板费10.84元/吨,由中标方首次提货前,按中标数量一次性向装卸公司自行付清,实物交割结算数量(含车板费)以过磅数量为准。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自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含竞得当日)凭中标通知书与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限内款到提货,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签订当日)付清所有货款,委托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委托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开具提货单,将粮权转移给竞得方,竞得方方可开始提货出库。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一)粮食短少。委托方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出清后,若竞得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且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方按竞得方中标价格(如竞得方竞得该仓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低中标价计算)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二)粮食溢余。该仓全部销售出清后,若竞得方是最后提货完成的,足量提货后仍有溢余,则溢余部分由竞得方按中标价格(如竞得方竞得该仓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最高中标价计算)提货,根据粮食溢余情况,提货截止日可适当延迟。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的,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未结清货款,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
1—2日 |
3—4日 |
5—6日 |
7—10日 |
10日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5% |
10% |
15% |
50% |
100% |
2.提货逾期。提货期限次日起计逾期提货天数,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日即为提货结束日。提货逾期期间,委托方只承担标的物的代保管,竞得方需自行关注标的物的质量变化,一切质量问题和相关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若逾期提货,根据逾期天数按以下条款处理:逾期提货15个自然日以内(含),乙方按1000元/天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库点交纳仓储使用费,逾期提货超过15个自然日以上,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对于恶意推迟提货时间的,委托方将有权通过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3.竞得方若无故不执行合同或不继续执行合同的,交易市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作为赔偿,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况告知交易市场,并由交易市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六、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委托方、竞得方双方任意一方出库粮油质量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提出协商解决,对协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仲裁。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