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Mon Sep 15 19:30:40 CST 2025 浏览次数:352次 发布人:姜利涛
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饲用早籼谷竞价销售公告
受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兹定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以下简称“粮网”)举办饲用早籼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编号:“常山饲用早籼谷销售20250919”),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交易报名入口
粮网声明
1.标的物详情资料由委托方(卖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卖方)负责,粮网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到粮库实地审看大样,卖方自公告在粮网(www.zglssc.com)发布之日起即接受现场看样。
3.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网有权判令为废标,并进行重新竞价。
5.粮网为防止客户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本场次特设立极限价格。最高极限价格设置为起拍价或保留价的2倍。
6.考虑到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敬请参与网上交易客户提前登陆系统,以便发现网络问题有时间处理。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标的物生产年份及数量
此次竞价销售的标的物为2025年常山产饲用早籼谷6093.89吨,共7标。标的物详情(参照第三方检测公司提供的质检报告,具体质量标准以仓库实物交货为准,请有意向的客户提前到存储库点进行实地看样,竞价交易成功后即视同买方认可该批粮食质量无异议(包括放弃实地看样参与竞价的客户),在后续粮食交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中标粮食质量问题为由提出异议。(看样联系人:中心粮库 谢闻星18367010027,狮子口粮站樊世俊15215710221。出库联系人:刘涛 13454035656)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所有标的物需在2025年 10 月 18 日前提货完毕。
2.交货地点: 标的物所在各库站 ;
3.交货方式:标的物所在车磅交货;狮子口粮站车辆限14米以内,毛重60吨以内。出库费用50元/吨由中标方承担
4.数量结算方法:
(1)原粮交割,数量以网上公布的标的物详情为准,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四部门关于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浙粮〔2024〕40号)文件内容,我省政策性粮食按照实际粮食质量状况依质论价,出库数量以库点电子地磅过秤为准。
(2)粮食短少。如为整仓销售的,该仓发货总数少于标的数量的,由交货单位负责向乙方按成交价格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如该仓为分标销售的,交货单位原则上按照提货顺序足量发货,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提货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交货单位者按该提货单位本标次成交价格(如该单位中标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算术平均价)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3)粮食溢余。如为整仓销售的,该仓足量发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乙方按照成交价格提货,货款由交货单位收取;如该仓为分标销售的,该仓最后一个提货单位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该提货单位按本标次成交价格(如该单位中标两个及以上标的的按算术平均价)提货,货款由交货单位收取,竞得方须支付溢余数量粮食货款后方可提货放行。
5、本次竞价交易粮食标段数量,按清单所标明的货位数量作为每笔竞价交易的起始数,因此交易标的物详情作为本公告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6、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所有款项结算完成后退还。
7、此前履约能力较差的被限制交易的的单位或者个人,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
8、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委托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委托方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三)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中标后,于2025年 9 月 22 日前签订合同并先付全部货款的10%作为定金,按照先付款后提货的原则进行分批付款提货,全部货款必须在2025年 10 月 10 日前付清,定金充抵最后一批货款。
收款单位: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衢州市分行;
帐 号:20333089900100000085111
(四)其它说明
1.包装费: / ;
2.板前费: / ;
3.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4.逾期提货处理:本批次拍卖的标的原则上不予延期提货,经委托方同意延期的需收取中标方延期仓储费用,委托方不同意的按违约处置(将未提走部分货物转移储存地点,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自行承担粮食数量和质量风险,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直至没收);经委托方同意延期提货的,需收取中标方延期仓储费用,具体标准为:超过合同约定提货时间在30自然日(含)内的,按中标数量*0.5元/吨/天交纳;超过合同约定提货时间30自然日以上的按中标数量(按标段数量结)*1.0元/吨/天交纳。竞得方自行承担逾期未提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和一切损失,所有费用结算完成后才能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5.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二、参加竞价交易会的资格
1.所有标的物仅限于饲料、白酒、米粉、糖浆、淀粉、谷朊粉、酒精等生产加工企业或养殖用,不得流入口粮市场,在运输、加工、销售、使用过程中接受当地粮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报名参会需提供的材料
1.有意竞拍上述标的的竞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可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用扫描仪取得的营业执照副本电子图片文档)、《饲料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签订《承诺书》,提供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接收标的物监管函或证明。首次参加网上竞价的交易商,应先在衢州网上粮食市场或中国网上粮食市场衢州分会场注册口或直接到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信息处注册成交易正式会员后方可参加;
四、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
1、报名参会的交易商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70元/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5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20元/吨;交易费按实际成交额的3‰向中标方收取)。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对中标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且无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交易商,粮网有权扣除其与中标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通过电汇或转账)须确保在9月18日17:00之前到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帐户,以取得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资格。
3、保证金交纳帐户
单位全称 |
开户银行 |
帐号 |
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工行衢州柯城南湖支行 |
1209210019201438985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标的物详情查询
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网上报名在东方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zglssc.com)首页“交易报名入口”,现场报名在衢州市粮食电商产业园(川汇路2号)。
六、中标签约办法
1、交易会结束后,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携带东方网上粮食市场《中标通知书》主动与浙江省常山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购销合同书。
七、联系咨询办法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联系咨询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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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项目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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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咨询 |
姜利涛 |
0570-385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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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咨询 |
谢秋月 |
0570-888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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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系统技术咨询 |
毛宏伟 |
1805708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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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咨询办法(委托单位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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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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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刘涛 |
13454035656 |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交易双方在参加交易时必须遵守《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和《网上竞价交割细则》,有关竞价交易规则和竞价交易细则请登录东方网上粮食市场查询,也可打电话向报名及业务联系人咨询。
(2)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参与竞价的用户在竞价过程中合理出价,如出现恶意竞价,粮网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东方网上粮食市场,如有变动以东方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发布为准。)
东方网上粮食市场
2025年9月15日
饲料稻谷安全处置承诺书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参加衢州东方粮食电商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东方网上粮食市场)的饲料稻谷(场次编号:常山饲用早籼谷销售20250919)竞价交易会,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具有饲料生产经营资质。去年以来我单位生产运营正常,长期以来企业信誉较好,无不良记录。我单位保证所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饲料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数据真实有效。
2、我单位将严格执行饲料稻谷销售的有关规定和购销合同。所购买的饲料稻谷仅限于本企业加工生产饲料,并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和饲料安全相关规定,不转卖倒卖,不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代加工,不改变用途,不加工成口粮销售,采购及加工期间不从事同品种原粮销售业务。
3、对所购买的饲料稻谷单独运输、单独储存。
4、按要求及时报送处置进展相关情况,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5、如有违反处置政策规定的行为,愿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愿意接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
监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