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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2月23日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时间:Tue Feb 06 08:45:54 CST 2024  浏览次数:331次  发布人:姜利涛

变更通知:收委托单位通知,因库存政策影响,提货时间变更为3月1日后,货款于3月1日前结清,其他内容不变。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龙港早籼谷销售20240223)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02月23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1、品种:早籼稻谷,时间:2021年;数量:1693.102吨;2个标段;

2、质量:“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所出具检验报告仅作参考,具体质量和散装围包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地点,看样请提前联系:

龙港市粮食中心库;联系人:林主任-13958751528。

龙港市平等粮库;联系人:薛主任-18006872958。

重要说明:由于部分库区地理位置原因,报名前请先与委托方确认库区周边情况,以免车辆无法进入库区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2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02月23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02月22日16:3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3、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超过调节期限,我公司将默认双方合同履行完毕,解冻双方履约保证金。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张文彬 0577-68662227   15858594492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02月06日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龙港早籼谷销售20240223)

一、数量、质量:

1、品种:早籼稻谷,时间:2021年;数量:1693.102吨;2个标段;

2、质量:“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所出具检验报告仅作参考,具体质量和散装围包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地点,看样请提前联系:

龙港市粮食中心库;联系人:林主任-13958751528。

龙港市平等粮库;联系人:薛主任-18006872958。

重要说明:由于部分库区地理位置原因,报名前请先与委托方确认库区周边情况,以免车辆无法进入库区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购销合同签订后,龙港市粮食中心库0P7仓于 2024年3月25日提清(不可抗力除外);平等粮库4仓于 2024年3月15日提清(不可抗力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交货地点:龙港市粮食中心库0P7仓;平等粮库4仓。

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不收取板前费。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

4、过磅费:粮库内有符合秤量要求的地磅,必须使用粮库内地磅,粮库内如无符合秤量要求的地磅,需使用粮库外社会地磅的,过磅费由卖方负担。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2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及违约处理: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竞得方在中标通知书下达5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不交货款的视为违约,违约按照逾期未付货款部分的数量计算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1.粮食损耗。委托方原则上足量发货,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方负责按该提货单位中标价格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2.粮食溢余。该仓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该提货单位按其本仓中标价格提货,货款由委托方收取。根据委托粮食溢余情况,提货截止日可适当延迟。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逾期5个工作日以上未结清货款,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

(工作日)

1日

2

3

4

5以上

违约金扣除比例(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10%

15%

50%

100%

2.对于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违约处理。

(1)延期提货10天以内,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未提完货物(按原粮计)的仓储使用费;

(2)延期提货10天-15天(含),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的按比例分担);

(3)延期提货超过15天的,委托方通过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竞得方按0.5元/吨天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 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的按比例分担)。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重新启动竞价销售或对未提完货物进行移仓清算,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4)延期提货期间委托方和代储企业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六、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竞得方应在提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对于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标的号

数量(吨)

品种

年份

产地

水份
%

杂质
%

出糙
%

整精米率

黄粒米

脂肪酸值

(干基)
mgkoh/100g

色泽

气味

交货地点

包装方式

1

1249.680

早籼谷

2021

龙港

10

0.7

77.3

54.4

0.0

25.1

符合

符合

中心库0P7

散装

2

443.422

早籼谷

2021

龙港

12.5

1

78.7

58.8

0.0

24.2

符合

符合

平等粮库4

散装

合计

1693.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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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张文彬 审核: 审批: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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