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Mon Jun 01 16:50:50 CST 2020 浏览次数:887次 发布人:姜利涛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号文,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并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验收材料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在异议请及时向建设单位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沈卫平
联系电话:13362008162
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1日
级别:市级
建设单位: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衢州信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工程
监测单位:衢州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