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Mon May 11 14:49:13 CST 2020 浏览次数:506次 发布人:姜利涛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饲料稻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苍南饲料稻谷销售20200518)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0年05月18日 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品种:饲料稻谷;数量:73.462吨;设1个标的,生产年份:2019年;产地:苍南;包装方式:散装;粒型:混合。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7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0年5月18日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浙江省内饲料生产加工企业或工业酒精加工企业参与。(报名企业需提供《饲料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签订《承诺书》。《饲料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承诺书》必须在2020年5月17日下午16:00 前传真至温州网上粮食市场:0577-86655921。
4、本批次早籼谷部分卫生指标超标,竞得单位只能将此批早籼稻谷用作饲料用粮或工业酒精用粮,不能用作口粮,竞得后需签订成交合同和承诺书,并接受相关单位监管检查。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5月17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帐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竞得方不得无故拒收。如竞得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竞得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竞得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竞得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人:卢成都 0577-68728123。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0年5月11日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饲料稻谷公开竞价销售交割细则
(苍南饲料稻谷销售20200518)
一、数量、质量:
品种:饲料稻谷;数量:73.462吨;设1个标的,生产年份:2019年;产地:苍南;包装方式:散装;粒型:混合。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提货截止日期至2020年06月10日
2、交货地点:藻溪粮库P3仓。
3、板前费:散装粮30元/吨,由买方负担,在第一次提货时一次性向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灵溪分公司付清,不提供板前费正式发票。(老仓库限15吨左右运输车辆进入)
5、特别声明:买方承担粮食出库水份减量损耗0.5%,即:结算数量=过地磅数量×1.005;本仓粮食出库数量如有超出账面数量部分,一并出售给竞得方,价格按本次中标价格结算。
三、货款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3个工作日内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货款,逾期作违约处理,终止购销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说明:
1、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3、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竞得方应在提货后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导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付。如委托方无故拒绝发货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竞得方。
4、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5、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在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委托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0年05月11日
参与饲料稻谷公开竞价交易承诺书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自愿参加中国网上粮食市场2020年05月18日上午举办的饲料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场次号:“苍南饲料稻谷销售20200518”),并做出如下承诺:若竞得此次竞价交易稻谷,我单位严格遵守本次交易的饲料稻谷严禁作为口粮及食品加工用途的规定,仅用于本企业加工生产,不转卖倒卖,不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或代加工,不改变用途,采购和加工期间不从事同品种原粮销售业务,加工后成品绝对不流入口粮市场,并自觉接受贵公司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签章)
2020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