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Wed Dec 27 09:26:45 CST 2023 浏览次数:278次 发布人:姜利涛
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饲料稻谷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永嘉饲料稻谷销售20240103)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01月03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销售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销售品种及数量: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饲料用晚籼谷,年份:2023年,产地:永嘉;数量:141.277吨,共1个标段(详见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
数量(吨) |
品种 |
年份 |
产地 |
水份 % |
杂质 % |
出糙率 % |
整精米率% |
脂肪酸值(KOH /干基)mg/100g |
色泽 |
镉 |
储粮地点 |
标1 |
141.277 |
晚籼谷 |
2023 |
永嘉 |
12.3 |
0.8 |
78.6 |
61.5 |
12.9 |
正常 |
0.21 |
乌牛粮库 |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节假日除外,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乌牛粮库
联系人 :林建平
电话 :13777705127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2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01月03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浙江省内饲料生产加工企业或工业酒精加工企业参与。(报名企业需提供《饲料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签订《承诺书》)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01月02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中标方不得无故拒收。如中标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提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委托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中标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加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 真:0577-86655921;
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徐煊男13706696366
特此公告。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3年12月27日
一、品种、数量、质量:
1.品种:饲料用晚籼谷,年份:2023年,产地:永嘉;数量:141.277吨,共1个标段(详见标的物详情)。
标的号 |
数量(吨) |
品种 |
年份 |
产地 |
水份 % |
杂质 % |
出糙率 % |
整精米率% |
脂肪酸值(KOH /干基)mg/100g |
色泽 |
镉 |
储粮地点 |
标1 |
141.277 |
晚籼谷 |
2023 |
永嘉 |
12.3 |
0.8 |
78.6 |
61.5 |
12.9 |
正常 |
0.21 |
乌牛粮库 |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卖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等,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看样时间: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节假日除外,看样请提前联系。
看样地点:乌牛粮库
联系人 :林建平
电话 :13777705127
二、提货办法:
1、提货时间:销售合同签订后,于 2024年1月15日前提清(不可抗力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提货期限的须提前告知,不得影响仓房后续新粮补库。
2、提货地点: 永嘉县乌牛粮库1P5仓
3、提货方式:仓板交货,地磅计重,竞得方自行负责装卸费、过磅费、运输费。
三、结算办法:
1.合同签订:竞得方须在竞得后的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竞得方无故拒签购销合同的,视为违约,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2.货款结算及违约处理:自行结算,先付款后提货。竞得方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期限内,一次性按中标数量支付给委托方货款,逾期作违约处理,违约按照逾期未付货款部分的数量计算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
四、粮食损耗与溢余:
1.粮食损耗。委托方原则上足量发货,数量少于标的数量的,由委托方负责按该提货单位中标价格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2.粮食溢余。该仓该批饲料粮足量提货完成后仍有溢余的,溢余部分由该提货单位按其本仓中标价格提货,货款由委托方收取。
五、违约处理
1.货款结算违约。如竞得方不能按照交易公告和购销合同要求,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交易市场将按比例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违约处理,逾期3个工作日以上未结清货款,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
1日 |
2日 |
3日(含)以上 |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货款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10% |
50% |
100% |
2.提货逾期违约。对于竞价销售延期提货(不可抗力除外),延期3日以内,竞得方应按0.5元/吨天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企业交纳未提完货物仓储使用费,延期超过3日的,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负责。对于恶意延迟提货时间的,委托方将有权通过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逾期期间委托方和代储企业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质量等问题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3.竞得方若无故不执行合同或不继续执行合同的,交易市场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作为赔偿,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
4.竞得方违约的,委托方将违约情况告知交易市场,并由交易市场记录其违约信息。
六、其它说明:
1.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拍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含发票。
2.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销售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七、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纠纷时,竞得方应在提货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委托方和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纠纷处理,因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对于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被纳入黑名单的,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此外,若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2023年12月27日
饲料稻谷安全处置承诺书
我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参加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的饲料稻谷(场次编号:永嘉饲料稻谷销售20240103)竞价交易会,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具有饲料生产经营资质。去年以来我单位生产运营正常,长期以来企业信誉较好,无不良记录。我单位保证所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饲料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数据真实有效。
2、我单位将严格执行饲料稻谷销售的有关规定和购销合同。所购买的饲料稻谷仅限于本企业加工生产饲料,并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和饲料安全相关规定,不转卖倒卖,不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代加工,不改变用途,不加工成口粮销售,采购及加工期间不从事同品种原粮销售业务。
3、对所购买的饲料稻谷单独运输、单独储存。
4、按要求及时报送处置进展相关情况,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5、如有违反处置政策规定的行为,愿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愿意接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