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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4月9日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晚籼谷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时间:Mon Apr 01 11:06:33 CST 2024  浏览次数:100次  发布人:姜利涛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晚籼谷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龙港晚籼谷采购20240409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4年4月9日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品种及数量

1、品种名称:晚籼谷;生产年份:2023年;等级:三等及以上;

产地:江西、浙江、安徽;数量:1250吨,共1个标的。

2、质量标准:出糙率≥75%、黄粒米≤0.3%、杂质≤1.0%、整精米率(%)≥44、水分≤13.5%、谷外糙米≤2.0%、脂肪酸值(mgKOH/100g)≤18.0,其他质量指标符合国标(GB1350)三等及以上、色泽气味正常,无泥芽谷、无生霉粒、无虫粮,无陈粮互混,无高水分粮混入;储存品质指标符合GB/T 20569“宜存”规定,其他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GB 2763-2021)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进行竞价交易。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04月08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如委托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竞得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逾期交货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竞得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委托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网上实际交易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1、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

传真:0577-86655921。

2、委托方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张文彬:0577-68662227;

财务室:0577-64202492。

龙港粮食中心库联系人  林主任:13958751528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4月1日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粮公开竞价采购交割细则

龙港晚籼谷采购20240409

一、标的物情况、质量要求

1、品种名称:晚籼谷;生产年份:2023年;等级:三等及以上;

产地:江西、浙江、安徽;数量:1250吨,共1个标的。

  1. 质量标准:出糙率≥75%、黄粒米≤0.3%、杂质≤1.0%、整精米率(%)≥44、水分≤13.5%、谷外糙米≤2.0%、脂肪酸值(mgKOH/100g)≤18.0,其他质量指标符合国标(GB1350)三等及以上、色泽气味正常,无泥芽谷、无生霉粒、无虫粮,无陈粮互混,无高水分粮混入;储存品质指标符合GB/T 20569“宜存”规定,其他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 GB2762-2017、GB 2763-2021)规定的限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4年4月30日完成入库(不可抗力除外),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期限的须提前告知。竞得后3天内签订购销合同。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按平台违约金扣除比例从相应数量所对应的保证金中扣除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赔偿后,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逾期总日数

(工作日)

1-2日

3-4日

5-6日

7-10日

10日

以上

违约金扣除比例

5%

10%

15%

50%

100%

2、交货地点:龙港市粮食中心库3仓。

3、交货方式:散装粮车板交货,不收取板前费。实物交割数量以过地磅数量为准。乙方应派员(乙方出具委托函)到甲方接收库点监磅确认数量,如不派员视同认可。

4、验收办法:a、中标单位随车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来粮经接收方仓口车板质量预检合格方可办理接收入库手续,当车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按退货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竟得方承担。b、检斤:入库数量以委托方接收仓库入库实际数为准。c、检质:以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满仓鉴定检质为准。如对满仓鉴定检质结果有异议,可由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另一份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将其中一份封存的样品送交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检质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对检质最终结果不承认一方的视为违约,按违约责任处理。

三、货款结算方式

1、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2、货款结算方式:双方自行结算;粮食全部入库后,货款经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满仓鉴定合格后(含质量、储存品质、卫生指标),中标方提供完备的相关增值税正式发票等所有手续结算货款,委托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其它说明:起拍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交货仓库门口的价格(含税含发票含运费含包装费用)。

重要申明

1、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按退货处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本次采购采取定仓定点,并实行卫生质量指标保证金制度的方式实施,中标方一经竞得必须对该项业务全面负责。卫生质量指标保证金在粮食入库后按20%货款比例直接从货款中扣留。

四、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

在中标方交货完毕后,委托方委托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中标方交付的粮食进行扦样质量(含卫生指标)检验:

1、若检验合格,中标方凭温州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满仓鉴定质检报告和委托方实际接收入库数量及供应方提供完备的相关正式发票等所有手续,委托方安排全额退还供应方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2、若检验不合格,中标方需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公告约定质量要求的粮食更换检验不合格的粮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若中标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委托方没收供应方相应标段的食品质量安全指标保证金。

五、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货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应方和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应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延时会验超过五个工作日的,作为验收不通过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竞价采购公告及本购销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按上述检质办法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

1、中标方发运的粮食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2、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供应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终止协议。

七、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委托方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龙港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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